江 苏 省 教 育 厅 文 件

 

苏教师[2007]10号


 

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组织开展中小学

教师网络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培训单位:
  为推进教师培训工作改革创新,以信息化带动教师教育现代化,提升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和《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江苏省教师教育网络联盟计划的通知》(苏教师〔2007〕4号)要求,我厅于前期分别在徐州、南通地区开展了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和班主任网络培训试点,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从今年起,以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和班主任网络培训作为启动项目,在全省组织开展中小学教师网络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进一步推进我省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和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的实施;推动形成全省教师网络培训的组织管理体系;推动各地利用江苏教师教育网培训平台和优质网络培训课程组织开展教师培训。
  二、培训任务
  (一)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网络培训。各地要按照《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实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的通知》(苏教师〔2005〕17号)和其它有关文件要求,继续以多种形式和途径又好又快地推进建设工作。要充分利用江苏教师教育网提供的教育技术网络课程开展培训,以减轻培训经费压力、扩大培训规模、提高培训质量,切实提升教师有效运用教育技术的能力。
  (二)中小学班主任网络培训。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江苏省中小学班主任培训计划的通知》(苏教师〔2007〕5号)精神,我厅按每个县(市、区)培训100名中小学班主任的规模安排培训经费(名额分配见附件),全省共培训10600人。培训对象为小学、初中、高中、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和高等师范学校高中段班主任。各市可根据当地班主任培训计划并结合本次培训,适度扩大培训规模,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分期分批于年底前完成我厅下达的培训计划,并将培训总结报我厅师资处。
  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使用江苏教师教育网提供的中小学教育技术和班主任网络课程,有组织、有计划开展的教师网络培训,均计入教师继续教育学时。
  三、组织管理
  教师网络培训工作由省教育厅统一领导,省教育厅师资处具体负责。省教师培训中心协助做好培训指导、管理、网络课程和资源建设等有关工作,省电化教育馆负责网络平台建设、系统维护和网络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建立相应的组织管理体系,加强对本地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充分发挥当地省教师教育网络联盟成员单位和其他高水平教师培训机构的作用,构建贯通全省、覆盖当地城乡的教师网络培训体系。
  四、培训经费
  省教育厅按100元/人的标准给予各市班主任网络培训经费补贴,主要用于教学组织、辅导管理、证书发放等项目支出。
  五、工作要求
  网络培训是实现我省不同地区、不同层次、不同类型学校教师共享优质教师教育资源,扩大教师培训规模、提高教师培训效益的有效途径。请各市教育局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着眼长远,通过此次培训初步建立当地教师网络培训工作的组织管理体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网络培训质量,确保我省中小学教师网络培训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各市要鼓励和要求所辖县(市、区)承担县域内教师培训的组织管理、协调服务等工作;要在全市范围内以优秀教师、教研员、专家为主体建设高水平的辅导员队伍;要以县、校为主建立管理员队伍,以利于培训的管理和沟通;要鼓励和支持中小学校把网络培训和校本研修相结合,充分发挥校内设备的作用,为教师参加培训提供便利条件;偏远地区学校,可以县或乡镇中心校为基地,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开展培训。
  省教师培训中心要加强对各地培训工作的指导和帮助,有计划地组织专家开展在线答疑等互动活动,进一步完善网络课程。省电化教育馆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网络的正常运行。各培训机构要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紧密配合,切实做好教学辅导、班级管理等工作。

 

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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